许昌市人民检察院
公告
许检民公告〔2024〕4号
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,河南青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违规排污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,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,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,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(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),并将提起诉讼(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)情况书面告知本院。
邮寄地址: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